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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5差旅费补助标准

广西2025差旅费补助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广西2025差旅费补助标准

广西2025年差旅费补助标准分为党政机关核心标准、地市差异化标准及非党政机关税前扣除限额三类,具体如下

一、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核心补助标准

二、地市差异化执行标准

玉林市

基础标准:伙食补助费与市内交通费均与自治区本级一致,分别为100元/人·天和80元/人·天。

特殊规定

常驻玉林城区人员前往玉林北站接站、送站不予报销差旅费,但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可按标准报销。

伙食补助收交:内部食堂用餐时,早餐按日标准的20%(即20元)、午晚餐各按40%(即40元)交纳费用;外部餐饮单位按实际收费标准交纳。

市内交通费收交:接待单位提供车辆的,每人每半天按标准的50%(即40元)交纳。

河池市

基础标准:伙食补助费为50-100元/人·天,市内交通费为40-80元/人·天,具体金额根据区域差异化执行。

特殊规定

金城江区与宜州区跨城区往返不予报销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40元/人·天包干。

跨城区到乡镇出差:金城江工作人员到宜州乡镇出差,伙食补助按100元/天执行;反向出差(宜州到金城江乡镇)则按50元/天执行。

三、其他单位差旅费税前扣除限额(非党政机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非党政机关差旅费补助限额如下:

实报实销办法

区内出差:补助限额为100元/人·天,超出部分需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区外出差:补助限额为120元/人·天,超出部分同样需计税。

包干使用办法

区内出差:补助限额为430元/人·天,超出部分需计税。

区外出差:补助限额为470元/人·天,超出部分需计税。

市内交通费补助:若未实报实销而由个人负担,限额为80元/人·天,超出部分需并入工资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