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姐吴英狱中起诉离婚,要求丈夫分担共同债务,涉及的部分法律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监狱中的服刑人员能否提起离婚诉讼,向哪个法院起诉,能否出庭?
(一)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能。看守所/监狱应当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为罪犯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虽吴英在服刑,但不影响其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吴英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向哪个法院起诉
服刑人员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向配偶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具体依据如下:
引申: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服刑人员能否出庭
能。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罪犯进行民事诉讼需要出庭时,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对于涉及人身关系的诉讼等必须由罪犯本人出庭的,凭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办理临时离所手续,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负责押解看管,并于当日返回。

二、该案吴英能否申请减免诉讼费?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一般人民法院就按照撤诉处理了。
吴英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呢?分析如下: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吴英因集资诈骗案被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然,还有一些相关资产迟迟未能处置完毕),已在监狱服刑多年,没有经济来源。如果吴英因为客观上确实交纳不了诉讼费而不能享有离婚诉讼的权利,是不公平的。因此,人民法院应根据该案具体情况让吴英减、免、缓交诉讼费。
三、对于“吴英要求丈夫分担共同债务”的案由确定
对于“吴英要求丈夫分担共同债务”该项诉求案由的确定,对诉讼费用的交纳以及案件法律适用有很大影响。
(一)是否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分割共同财产是否包括共同债务,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二)案由到底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并未明确设定确认夫妻共同债务之诉,但纠纷处理过程中,相关法院曾以“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为案由立案审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裁判均认可“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由”,例如(2016)浙07民终701号、(2019)浙民申49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