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VGM您需要了解的都在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VGM是Verified Gross Mass的缩写,意为“已证实的总质量”,指出口集装箱在未装船前被证实的总重量,是对货柜整体重量的再次验证,包括货物毛重(含包材及衬物)与空柜重量之和。 以下是对VGM及相关概念的详细说明:
SOLAS公约:全称为“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ty of Life at Sea”(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主要规定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其最新修订版本明确要求集装箱必须称重,并将经核实的重量(即VGM)报给船舶经营人及海洋码头运营商。
IMO(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下属机构,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SOLAS公约是IMO制定的核心公约之一,VGM要求即源于该公约的修订。
三者关系:IMO是制定SOLAS公约的机构,SOLAS公约规定了VGM的提交要求,三者共同构成保障海上运输安全的重要框架。
VGM提交责任方:托运人(提单上的发货人)是主要责任方,需负责称重并提供VGM信息给承运人。托运人也可授权第三方(如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或订舱代理)以托运人名义提交。
VGM获取方式:
整体称重法:货物装箱并关封后,托运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如港口码头或地磅计量单位)使用经计量监督部门认证的设备对集装箱整体称重。具体操作为装载有集装箱的拖车整体过磅,总重量减去拖车头、车架及油箱汽油/柴油的重量,得出VGM。计算公式为:(装载有集装箱拖车总重量) - (拖车头、车架及油箱汽油/柴油的重量) = VGM重量
累加计算法:
计算货物重量;
计算包装材料(托盘、衬垫等填充与系固材料)重量;
将货物重量、包装材料重量与集装箱皮重相加。计算公式为:(货物重量) + (包装材料重量) + (集装箱皮重) = VGM重量
VGM允许偏差范围:重量误差不得超过±5%或1吨(两者取较小值)。
各国VGM检查实施情况:
孟加拉:海事管理局严格执行VGM要求,船舶登记处要求港口管理人员在装船过程中分三阶段核查装载情况。
西班牙:瓦伦西亚APM码头通过三个配备摄像机和传感器的新型地磅扩展VGM服务,可半自动控制和记录装卸车辆重量,增加同时称量次数。目前,Levante码头集装箱码头已安装五个地磅。
比利时:部分船公司根据海关指定码头集装箱VGM检查信息随机抽查进出口和转运集装箱,重点检查出口集装箱。称重在四个主要码头进行,使用校准地磅并在检查员在场的情况下操作。若误差超5%,将对提单上注明的装货方处罚,罚款最高达五千欧元。
中国: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6号令规定,托运人验证重量与实际误差不得超过5%且最大误差不超过1吨,否则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错误申报重量的托运人需承担违规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