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的国家标准 ,由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8月19日联合发布,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
该标准适用于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噪声设备、设施产生的边界噪声排放管理 ,规定了不同声环境功能区的昼夜噪声限值、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限值及配套测量方法 。
标准取代了原《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及其测量方法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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