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人被追责!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23年7月23日14时52分许,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校体育馆屋顶坍塌,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54.1万元。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这是一起因违法违规修缮建设、违规堆放珍珠岩导致屋顶荷载超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51名责任人被追责。

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缺失,组织虚假竣工验收。
违法出借资质,无证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职,项目经理无执业资格,工程分包给无资质个人,未按图纸施工,降低质量标准,现场管理混乱。
监理人员不足,未制止违法施工行为,未对隐蔽工程旁站,伪造监理记录。
行业监管部门对项目审批、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
程子栋(嘉美建设公司实际控制人):允许他人以公司名义承揽项目,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李仁宽(项目实际控制人):违规决定堆放珍珠岩,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张振凤(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王迪(项目实际承包人):未履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董赫(项目实际项目经理):无证施工,指挥堆放珍珠岩。
刘奇兵(项目施工员):指挥堆放珍珠岩。
孙莹(备案项目经理):伪造考勤信息,未履职。
高秀英(总监理工程师):未制止违法施工,未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李国君(2017年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董想全(2017年维修施工负责人):未按设计清除屋面基层,增加荷载。
陈爱哲(2017年总监理工程师):未旁站隐蔽工程,未纠正违规行为。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专业技术岗位降级等处分。
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清除体育馆屋面原基层和保温层,直接增加荷载,为本次事故埋下伏笔。
监理单位未履行旁站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此次事故暴露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严重漏洞,51名责任人的追责体现了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零容忍的态度,也为行业敲响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