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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总要有一个案例,给民营企业家以信心”

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总要有一个案例,给民营企业家以信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顾雏军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16项赔偿申请,旨在通过自身案例为民营企业家树立信心,推动产权保护。

法律诉求:终审后无法上诉,但可通过申诉争取改判。2020年10月,他向最高法提交申诉材料,要求撤销“挪用资金罪”,但未获回复。因申请国家赔偿需本人到场,且2021年4月10日为最后期限,他决定提前递交申请。

社会意义:他希望通过自身案例推动产权保护,为民营企业家树立信心。他表示:“总要有一个这样的案例出来,给民营企业家以信心。”

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总要有一个案例,给民营企业家以信心”

申请内容与依据顾雏军共提出16项赔偿申请,涉及股权、地产、股票损失及赔偿金等,总额巨大且事项复杂:

股权返还:要求归还4家上市公司股权,包括科龙电器等。他强调自己作为股东,因入狱导致股权受损,应恢复原状。

地产与建筑恢复:要求返还江西、扬州等7地的地产,并恢复地面建筑。他指出,除天津工厂被拍卖外,其他地产未经拍卖程序被政府收走,未获补偿。

赔偿金: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000万元(按入狱前月收入75万元计算)、精神损失赔偿金(因父母去世、子女成长受影响)及股票损失等。

法律依据:他引用《民法典》及“返还并恢复原状”条款,认为申请合法合理。申请书由30家律师事务所共同起草,确保严谨性。

申请程序与进展

材料递交:2021年1月11日,顾雏军向广东高院递交申请书,立案庭当场接收并核查材料,赔偿办法官确认材料齐全。

立案通知:1月14日,广东高院邮寄受理通知书,确认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此前,立案庭工作人员曾表示“已等待一年多”,暗示法院对其申请早有关注。

预期时间:顾雏军预计国内一审判决需6个月,二审3-4个月,但因其案件复杂,实际时间可能更长。他表示已等待15年,不介意再等一两年。

社会反响与案例意义

同事态度:7名同案同事认为成功可能性低,但顾雏军认为《民法典》实施后法律环境变化,对结果持乐观态度。

先例参考:他提及江苏牧羊案,虽判定股权归还,但企业被掏空,股权价值缩水。他强调需恢复股权收益及变卖财产,否则赔偿无意义。

政策背景:中央多次强调平等保护企业家产权,顾雏军案被视为检验法律执行力的标志性案例。他希望通过公开申请推动产权保护落地。

个人观点与坚持顾雏军认为,申请赔偿是“要回失去的东西”,而非额外索求。他放弃计算企业整合失败等间接损失,仅要求恢复入狱前状态。他坦言:“我只是要回我应有的部分,其他价值损失并未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