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深圳政府单位集体户口怎么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落户深圳政府单位集体户口,需满足条件并准备相应材料,按流程办理。
一、办理条件申请人需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且在本市有社保缴纳单位,单位设有集体户的,须迁入单位集体户。
二、所需材料
随迁人户口簿;
子女随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婚姻法律文书;
配偶随迁需提供结婚证;
父母随迁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原户口簿底册、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等补充证明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填写《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三、办理流程
进入深圳公安官方平台,点击“户政预约”,选择“市内移居”业务入口;
阅读须知后通过智能导办选择个人情况,查看材料示例并预约办理时间地点。
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预约时间前往拟迁入地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
配合完成人脸识别、指纹采集、身份核验等步骤。
四、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