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目前现实中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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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市民,这一概念多被用作贬义词,特指心态灰暗、情趣鄙俗、心胸狭窄的城市平民。这一社会阶层主要包括小商人、小官吏、手工业者以及一般城市居民。其道德原则与思想意识往往表现为政治上的动摇变节、思想上的自私自利,以及作风上的明哲保身。他们害怕现实中的任何变动,竭力维持宁静安逸的无聊生活,只顾眼前利益和自家日子,鼠目寸光,斤斤计较,道听途说,七嘴八舌。
这类人以“自我”为核心,基于最简单的原始直觉和反应,表现出低级的心理状态的总和。他们的行为简单,缺乏周密的、理智的考虑,常表现出一种“天真幼稚”和“可笑的诚实”。社会行为不分地点、时间、场合,也不考虑后果,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在这种简单的行为中,渗透着一种盲目性的顽固,如同小孩的任性、老人的执拗,有时还表现出一种不可抑制的冲动性。有时,他们的行为伤害了他人,自己甚至不自知。在发现行为损害他人后,他们只会进行一番良心上的自我责备,随后更多地是为自己辩护和开脱,甚至将责任推到受损的一方。
小市民容易表现出浓厚的嫉妒心,心胸狭窄,容不得他人比自己强。一旦发现别人在各方面优于自己,会感到难受、痛苦和不自在,甚至行为上表现出坐立不安。尤其是当他们感觉到他人的长处可能损害自己的切身利益时,会以攻击性的行为对付妒嫉的对象。
利己是这类人的另一个特点。他们喜欢沾点小便宜,缺乏长远的考虑。生活的主要内容始终只是为自己,从不为他人考虑,也不长远着想。这种“小家之气”导致人际关系不好,人缘很差,人们往往对这类“小市民”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
浓厚的虚荣心是小市民的又一心理特征。他们爱脸皮,喜欢讲面子。为了脸皮,有时会说谎,有时自欺自慰,有时打肿脸充胖子,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作为心理补偿,他们会宣扬自己为他人做好事,但这种宣扬有时会达到令人生烦的地步。为了弥补损失,他们可能会做更得不偿失的事。一旦失败,为了脸皮,即使自己做错事,只要未被明确无误地抓住,他们就会死不认帐。
小市民的情绪多变,难以控制,时喜时闹,时哭时笑,情绪多变而不稳定。这种情绪的多变性没有时空限制,也不受群体规范影响,带有强烈的个人随意性和宣泄性。因此,他们内心世界充满矛盾、不幸和痛苦,很少有真正幸福和快乐的时刻。
总之,小市民总是自寻烦恼,总是与自己过不去。他们为自己设定无数不切实际和不能达到的生活目标,但由于缺乏足够的适应社会的能力,无法实现这些目标。因此,在生活中他们遭遇的挫折多于满足,失败多于成功。
最早出现在中世纪城市中,形成了特定的人群,他们在经济上并不穷困,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那类人。“小市民”现在大多是指自私自利、只考虑眼前自身利益、斤斤计较、爱嚼舌根、冷酷麻木的人,人性的诸多弱点都体现的淋漓尽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