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为民(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刘为民,男,1962年2月生,汉族,湖南澧县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农学院农业经济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农学学士,广西农学院农业经济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副教授。曾任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4年3月14日上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刘为民受贿罪案,对被告人刘为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对被告人刘为民受贿所得的赃款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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