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最新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总则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医疗实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
- 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门、药剂科门、感染性疾病科、临床微生物室、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等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与管理。
-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评估实施效果。
- 各科室应设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科室抗菌药物的遴选、采购、处方审核、临床应用和监测等工作。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 安全、有效、经济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医疗机构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选用适宜的抗菌药物。
- 严格掌握适应症,避免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对于诊断为细菌感染的患者,方可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或医嘱。
- 根据药物特点、患者病情及药敏试验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给药途径和时间。
-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确保其仅在特定情况下使用,如病情严重、感染复杂或病原菌耐药率高等情况。
- 加强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反应事件。
四、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 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三类进行管理。
-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此类药物可由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
-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首选用药的抗菌药物。此类药物需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并经上级医师同意后方可执行。
-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需要严格控制使用以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此类药物需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并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培训与考核
- 医疗机构应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体系。
六、监督管理
- 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机制,定期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效果和安全性。
-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