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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杭州市中小学校2020年春假的通知

关于取消杭州市中小学校2020年春假的通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关于取消杭州市中小学校2020年春假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决定取消全市中小学校2020年春假,4月30日和5月6日调整为学生正常上学时间,“五一”劳动节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具体说明如下:

春假取消背景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19〕198号),原计划2020年4月30日至5月6日(含“五一”劳动节假期)为杭州市中小学校春假时间。但受2020年疫情影响,全市中小学生寒假后长时间居家学习,复学初期需优先保障教学时间,因此经研究决定取消春假。

调整后的安排

4月30日(周四)和5月6日(周三):学生需正常到校上课,学校应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

“五一”劳动节假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5月1日至5月5日为法定节假日,学生按国家规定放假。

假期衔接:调整后,学生需在4月30日上课后,连续5天(5月1日至5日)放假,5月6日返校上课。

学校与家长需配合事项

学校责任

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调整后的教学安排,确保信息传达无遗漏。

复学后合理规划教学进度,弥补因假期调整可能影响的教学内容。

加强校园防疫管理,落实每日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措施。

家长责任

合理安排“五一”假期活动,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人群密集场所。

监督孩子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引导其适应复学后的学习节奏。

政策依据与执行要求

本次调整以保障教学时间为核心目标,符合疫情防控期间“稳妥有序推进复学”的总体要求。

各区、县(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需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不得擅自变更安排。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学生需按学校规定履行手续,学校应做好统筹管理。

此次调整旨在平衡教学需求与疫情防控,确保学生健康安全与学业进度两不误。学校与家长需共同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帮助孩子平稳度过复学适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