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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结算伙伴国

人民币结算伙伴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人民币结算伙伴国

截至目前,人民币结算伙伴国涵盖与中国经贸关系紧密的周边国家、新兴经济体、资源型国家及部分发达经济体,具体分布如下

一、周边邻国俄罗斯、蒙古、巴基斯坦、越南、老挝、缅甸、朝鲜及中亚国家(如哈萨克斯坦)是人民币结算的核心区域。其中,俄罗斯因国际局势变化,能源贸易与日常消费全面转向人民币结算;中越、中缅边境地区人民币可直接用于消费和贸易,形成区域性流通网络。这些国家与中国地理邻近,贸易互补性强,人民币结算有效降低了跨境交易成本。

二、东盟国家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菲律宾等国通过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跨境支付系统互联等机制深化合作。新加坡作为全球重要的人民币离岸中心,提供流动性支持;泰国、印尼针对中国游客开通跨境二维码支付,支持人民币直接结算;马来西亚、柬埔寨的边境和旅游区允许人民币现金使用,企业进出口贸易优先选择人民币以规避汇率风险。

三、能源与资源大国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伊朗、巴西、阿根廷等资源型国家逐步推进人民币结算。伊朗已全面采用人民币结算石油贸易;沙特、阿联酋通过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扩大人民币在能源交易中的使用;巴西与中国签署人民币清算协议,覆盖大豆、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贸易,减少对美元依赖。这些合作体现了人民币在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中的地位提升。

四、其他国家尼泊尔、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以及德国、土耳其、加拿大、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等发达或资源型国家,通过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或人民币清算安排参与人民币结算体系。截至2025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已与3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协议,涉及中国香港、韩国、欧央行、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推动人民币在跨境贸易、投资中的使用。全球超60个国家和地区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或用于结算,涵盖德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及非洲、拉美部分新兴市场。

机制支撑上述合作通过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人民币清算安排等机制实现,为企业提供直接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渠道,降低对美元的依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