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民炸弹处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997年7月23日,国内五家反病毒软件企业(以下称五厂商)在北京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北京江民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民公司)提出了质疑。他们在发布会上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指控江民公司在6月下旬发布的KV300L++版网络下载版反病毒软件(简称KV300)中嵌入了“逻辑炸弹”。这份声明指出,该程序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破坏,类似于某些病毒的破坏行为。面对这一指控,江民公司在7月24日迅速回应,坚决否认了五厂商的指责,认为这是不正当的侵权行为。他们在专业计算机期刊上多次发表“严正声明”,声明江民公司并未在KV300中植入任何破坏性程序。实际上,五厂商所称的“逻辑炸弹”是江民公司为了打击盗版软件而设计的“逻辑锁”。对于正版用户,它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或损失,而对盗版用户,也只是暂时锁定机器。江民公司强调,“逻辑锁”与病毒有本质区别,因为病毒会自我复制和传染,对用户数据造成破坏,而“逻辑锁”则不会。然而,到了1997年9月8日,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根据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认定KV300L++事件构成了故意输入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因此,江民公司被罚款3000元,这一事件因此落下帷幕,反映了当时在反病毒软件市场中对于技术手段和法律规定的复杂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