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3号公布《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运行管理、定期检查、注册登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46条,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废止。
2026年3月,国家发改委2026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公布,包括《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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