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同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其前身为1979年成立的青岛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机构改革中组建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职责划分上,该局于2025年1月发布了新的市级审批目录。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该局曾获“2020年度山东省级文明单位” 、“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等荣誉,我市连续五年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其下属的即墨分局办公室于2021年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即墨分局在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获评县级表现突出集体 。2021年9月,该局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
现任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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