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做核酸、故意隐瞒行程被立案,疫情期间这20种行为都属违法行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疫情期间,以下20种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可处警告、罚款或拘留;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出入小区、超市等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身份登记: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出门不戴口罩:
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擅自外出、聚集:
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规定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检测:
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聚集活动:
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
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
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按《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具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
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按《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刑事责任: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解释,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从快从重处理,情节较重的,可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
刑事责任:若乱扔的物品包含传染病病原体等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等方法拒不配合检查: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
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疫情传播或流行: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等刑事责任。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
行政责任: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将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
行政责任: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按《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伪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逃避正常检查:
行政责任:造假者如果身体健康而只是持伪造核酸检测报告证明的,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其它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如果存在多次要求他人伪造核酸检测证明,违反疫情防控政策,逃避正常检查的行为,以及如果最终检测证明其是确诊患者、病原携带者,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危害公共安全,可能会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的处罚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