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学(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李明学,男,汉族,1956年6月生,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胜镇四胜村村民。2013年入选第四届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同年获评重庆市道德模范,并获得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
李明学早年离异,与独子相依为命。2003年因工伤导致右手及腿部残疾,丧失劳动能力。2013年4月其子突发疾病去世后,他捐献儿子器官(1肝、2肾、1对眼角膜),成功救治3人并助2人复明。捐献过程中说服前妻同意器官捐献,实现儿子遗愿 。生活困窘的他拒绝低保,将获赠的慰问金用于偿还拖欠医院十余年的743元欠款 。生前租住10平方米房屋,家中仅有床、旧冰箱等基本生活用品 。
想要了解更多“李明学(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信息,请点击:李明学(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百科



